芜湖诈骗律师

联系电话:15665539770
律师信息
苗雨-芜湖诈骗律师照片展示

苗雨律师

  • 所属律所: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402202011215076

  • 电话:

    15665539770

  •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伟星时代金融中心1806-1808

网站介绍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诈骗

发生工程款拖欠纠纷怎么处理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5日 来源:芜湖诈骗律师
[导读]:  苗雨律师,芜湖诈骗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

 苗雨律师,芜湖诈骗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发生工程款拖欠纠纷怎么处理

  我们大家对于工程建设的第一印象应该就是数额巨大了吧,没错在我们生活中工程一般都涉及了大量的资金,建筑工人的工作,以及机器的运作与维护,但是如果有人拖欠工程款怎么办今天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发生工程款拖欠纠纷怎么处理。

;

  一、发生工程款拖欠纠纷怎么处理

;

  拖欠工程款是工程纠纷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出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不同,其处理方式也有不同。譬如对于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应当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理由是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取得生效判决方能通过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

  二、对于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

;

  由于全国建筑市场的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导致许多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款。但经过进一步了解,会发现很多发包人的公司虽然无力支付,但其股东各各;都富得流油;。

;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施工人再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发包人能良心发现,进而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取得生效判决方能通过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主要是账户,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

  三、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的处理办法。

;

  1、以发包方的甲方尚未支付为理由,拒不支付。

;

  应对办法:将发包方的甲方列为被告或第三人,在一个案件中处理。同时,法院通常对于只有发包方的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发包方才支付给施工方支付工程款的约定也是不支持的。当然需要有经验的律师整体把控,方能实现目的。

;

  2、以质量或工期延误为由拒不支付。

;

  应对办法:关于质量和工期延误问题,法律均有明确规定。例如:擅自使用不得就质量问题主张权利,未支付进度款工期顺延等。施工方应当通过专业的律师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产生的原因,依法确定方,进而依法主张权利。不要聘请不专业的律师,让对方的拖欠工程款的借口;弄假成真;。

;

  3、以存在变更或增项为由拒不支付。

;

  应对办法:关于上述问题,法律亦有明确规定:;增项款应与进度款同时支付;。施工方应当聘请专业的律师,认真研读合同、认真整理和收集证据、找到法律依据。不要给发包人留下任何拖欠的借口。

;

  4、以施工方中途撤场为由拒不支付。

;

  施工方中途撤场通常是因为发包方违约或者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施工人在主张工程款时,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保留撤场不是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证据,保留已完工程量的证据。如果证据不完整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收集证据。

;

  5、其他原因拒不支付的。

;

  由于数额较大,一般都是选择上诉,但是说到上诉是由一定诉讼时限的,如果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就一定要注意时间。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发生工程款拖欠纠纷怎么处理以及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虽然在建筑行业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还是比较陌生,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形式有多种,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以工作性质为标准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关系的依据。设计合同实际上包括两个合同,初级设计合同,是为项目立项进行初步的勘察、设计,为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决策而成立的合同;施工设计合同是指在项目决策确立之后,为进行具体的施工而成立的设计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而达成的合同。施工单位依照合同的规定完成建设安装工作,筹建单位接受建筑物及其安装的设施并支付报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的,合同成立一般不需要批准。

  以合同主体为标准

  1、国内工程合同。国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都属于同一国的建设工程合同。

  2、国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其标的是特定的工程项目,如道路建设,油田、矿井的开发,水利设施建设等。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依据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并依据特定的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的国际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确立的为完成本项特定工程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一合同又可分为工程咨询合同、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服务合同以及提供设备和安装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步骤是怎样的

  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

  订立勘察、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74条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订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以上是由为您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内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秉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Copyright © 2008-2020

芜湖诈骗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闽ICP备08005907号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